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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扬建管201776

 

各县(市、区)建设(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2017年扬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市城乡建设局于626日至720日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专家对在建项目建筑机械设备、深基坑进行了抽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市管项目检查房屋建筑工程44个标段,建筑面积264.89万㎡,工程造价61.69亿元,市政工程9个标段,工程造价4.7亿元;县(市、区)抽查项目24个标段,建筑面积146.1万㎡,工程造价36.6亿元。其中:检查深基坑工程11个,检查了249台机械设备资料台账,随机抽查131台设备的实体状况。检查共下发局部停工通知书6份,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监督记录53份,发现隐患152条;对县(市、区)下发执法建议书24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高度重视,绝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能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能够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狠抓整治整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岗或履职不到位;未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未能及时排查出现场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证件过期未复审;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编制消防防火技术方案,未配备有效临时消防水源,临建设施防火间距、临时消防通道等不符合标准规范,未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安全技术管理资料与施工现场脱节,不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不严。一些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缺乏针对性,专项方案的审批程序不正确、不完善;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现场施工实际与方案不符,验收手续不健全,验收存在代签现象;有的地区,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环节监督管理不到位,专家论证未能起到应有的成效,不能很好的指导方案完善和现场实际施工;有的地区,对专项方案实施过程关键环节把控不力,实体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三)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缺失。少数项目机械设备附墙检测、定期检测不及时;维修保养工作流于形式,存在设备基础积水、附墙装置安装不规范、地脚螺栓松动、钢丝绳磨损严重、设备安全限位装置失效等问题;部分项目存在无群塔防碰撞方案,或方案内容笼统、无实际针对性,塔吊、施工升降机附墙、加节后无验收记录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少数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未能到岗履职,监理人员安全专业水平不高,不能对工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理;未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特种作业人员审查不到位、不严格;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流于形式,程序审查和方案内容审查不到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实施过程旁站监理不到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复查闭合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严重问题的5个项目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记录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底线、夯实安全基础、找准补齐短板,狠抓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刻分析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强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以更严更实的举措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狠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地要狠抓人员到岗、教育培训、责任制考核、隐患整改等管理措施,确保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督促企业开展好“十万农民工同上一堂安全课”活动,落实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复审换证教育工作。要抓好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的在岗履职,把领导带班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理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监理核查、审查、审批、报告等安全监理行为,落实监理安全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扬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超危工程的方案论证、备案、验收、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网上运行起重设备产权备案、拆装告知、使用登记、注销等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验收、专职机械管理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强化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注重关键节点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并全程留痕。

(四)统筹兼顾,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建筑安全工作。当前,我市正面临高温季节。各地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同时,要督促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夏季高温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预报,调整作业时间,减少劳动强度,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食品和药品,加强作业人员夏季安全生产培训,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

 (五)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复查工作。针对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规范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于本次通报批评的县(市、区)监管项目,由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并于815日前将整改情况(附整改图片)报市城乡建设局安监站。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全面分析在建工程特点,举一反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

联系人:市建设局安监站,王宏军,电话:8298729982987296(传真)。电子邮箱:yzajz@163.com

 

附件: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报批评项目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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