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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扬州市2017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建管201783

 

各县(市、区)建设(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7年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现将《扬州市2017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扬州市2017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95

 

 

附件

 

扬州市2017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7年度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保障公众健康,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7年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订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标准化防尘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有效遏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为扬州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及时间

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

时间: 201791日至2018131

三、组织领导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扬州市2017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负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四、责任分工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重点管控、属地管理、层级督查”的责任机制实施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工如下:

1、市安监站、市建管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管项目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要将处于土方开挖和市政配套阶段的项目列入重点管控对象,开展集中防治。

2、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3、市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项目开展不间断督查抽查,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五、工作重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扬尘排污费,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审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推进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化管理,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建筑工地四周应设置围挡,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露天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并落实专人负责工地内及门前保洁工作。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监管措施。严格开工前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审查,重点对“施工围档材质高度、主干道硬化、自动化冲洗装置”等进行核验,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推动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实施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信息化管理,安装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动态监控。认真贯彻执行《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与补退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建设、施工单位加大标准化防尘设施投入,改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条件。实施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根据市大气重污染预警指示,及时启动建筑工地预警响应,采取洒水降尘、减少或停止土方作业、渣土外运等措施,全面加强扬尘防治管控。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的要求,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凡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要限期整改,必要时责令停工,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部署,立即行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秋冬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有序推进,实现扬尘防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充分宣传发动。利用各种会议、短信平台、日常检查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重要性,督促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渣土运输等各方主体认真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地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扬尘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会同环保、公安、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工地源头管控,对超载上路、抛洒滴漏的渣土车实行连带责任追究,依法追究施工、建设单位责任。对施工扬尘防控不力的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采取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予以行政罚款措施。对扬尘污染问题被查处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对施工企业一律挂“黑牌”,清除出扬州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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