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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扬建管201835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市安委会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份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复工程序履行、参建各方负责人到岗履职、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教育、危大工程管理、实体安全隐患、现场文明施工等。共检查市管房屋建筑工程94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6个,其中检查超危工程58项;检查塔吊资料台账191台,抽查塔吊实体84台;检查施工升降机资料台账67台,抽查施工升降机实体24台;检查高处作业吊篮资料台账124台,抽查吊篮实体19台。抽查县(市、区)项目28个,其中检查超危工程25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资料台账128台,抽查起重机械设备实体34台。市管项目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3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6份,监督抽查记录96份,发现隐患380条;下发县(市、区)督查执法建议书28份,发现隐患149条。

二、主要特点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到了超前谋划目标任务,积极部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到位,确保了全市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一)思想高度重视,动员部署迅速。各地、各单位能够积极部署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每个人员,狠抓人员到岗履职、岗前教育交底、全面排查隐患等重点工作,确保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广陵区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高邮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春节后建筑安全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

(二)全面开展复工检查,保障措施到位。施工企业能够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针对节后复工工地人员特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绝大多数项目能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防尘治理意识普遍提高,积极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监理企业能够强化安全生产监理,组织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各地能够针对春节复工特点,不断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重点加强了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教育、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检修、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实施、扬尘管控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宝应县检查在建项目28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发现隐患98条。仪征市通报曝光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图片,并与评先选优挂钩,促使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推行项目标准化达标管理。江都区将节后复工检查和扬尘治理检查相结合,对区管工程全覆盖检查。

(三)狠抓复工源头管理,节点验收有序。各地在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强化源头管理,做到关口前移。督促参建各方做到:施工单位在做好人员教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提交书面申请,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确认,进行节后复工备案。邗江区46个在建项目均及时上报了《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备案表》,根据复工备案时间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个别地区复工检查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主要表现在: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对节后复工隐患排查工作的认识不足,组织不严,标准偏低,整改不力,如对基坑防护、起重机械、模架和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安全措施没有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相符;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还存在不到位现象。部分监理单位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针对性不强,方案审查流于形式,督促方案落实不够;未严格做好施工单位检查情况的复核,随意在复工报告上签章批准;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核查不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整改不到位,不能对工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理。

(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部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存在脱岗现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尤其是塔吊司索、指挥人员配备数量不足;部分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未经验收、现场实际与方案不符的情况依然存在;少数施工现场部分安全资料不全面、不真实,特别是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资料存在签字不全、代签及未盖章现象。

(三)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部分施工现场对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起重机械、脚手架、基坑、模板工程复工检查验收不细致,流于形式,或有检查无验收。部分施工现场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基础下层,立杆悬空,连墙件设置不合理;电梯井内防护、施工升降机出料口平台无专项施工方案,现场搭设不规范、局部变形较大;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网张挂不严密,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临边洞口缺少防护;临时用电未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电线电缆乱拖乱接;机械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维护检修不到位,部分安全保护功能失效等。

(四)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部分施工企业对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有所放松,围档公益广告设置不足,现场材料堆放杂乱,洗轮槽设置不标准,裸土未全面覆盖,场内土方作业未采取洒水降尘,特别是渣土车装载过多、冲洗不到位,造成带泥上路现象。

四、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结果,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8个项目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记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筑市场不良信用行为(见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根据市城乡建设局《扬州市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扬建管〔201674号)“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对照“一必须五到位”梳理统计分析全面达到、基本达到、落实难度大的企业数量情况,做好巩固提升、强力推动整改等工作。要加强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理审查、审批、检查、验收、报告等环节的行为,全面落实监理安全责任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城乡建设局《2018年扬州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针对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高发种类,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施工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方案,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技术交底切实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重点抓好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裸土覆盖绿化等环节控制,确保扬尘治理各项长效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扎实抓好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复查。针对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安监站负责市管项目的督促整改工作,各县(市、区)负责所属项目的督促整改工作。同时,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全面分析在建工程特点,举一反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

 

附件:全市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通报批评项目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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