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18〕3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长效化常态化建设,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公益广告考核工作的通知》(扬建管〔2016〕55号)要求,我局于3月下旬,对全市一季度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公益广告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了各地主城区在建项目共32个,其中: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5个项目,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各4个项目。主要从展示面积、完好整洁、刊载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总体情况看,各地、各单位落实公益广告刊载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存在问题
1、刊载比例不足。部分项目在主要路段设置商业广告,在次要路段设置公益广告,没有达到每个侧面不低于围档面积30%的要求,仍存在“大商业、小公益”、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不协调的现象。
2、刊载内容不对。个别项目未按照“讲文明树新风”要求刊载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公益广告版本内容偏少,广告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未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增加“文明有礼二十四条”公益广告。
3、维护更新不及时。少数项目对公益广告未做到长效管理,对破损的公益广告维护更换不及时。
三、处理意见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此次公益广告考核情况和不合格项目名单附后(见附件1、附件2)。对公益广告考核不合格的2个项目给予通报批评,记录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筑市场不良信用行为,扣2分。
附件:1、一季度县(市、区)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公益广告考核情况汇总表
2、一季度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公益广告考核不合格项目名单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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