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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扬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扬建管2018122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要求,有效整合利用安全生产科技人才资源,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就开展扬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按照公开、公正、科学、规范和自愿的原则进行。

二、推荐对象

扬州市及周边城市高等院校、科研、中介、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职或退休的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在职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三、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具有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相关安全规范标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具备丰富的专业经验;

(四)年龄宜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适当的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专家论证工作要求;

(五)对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行业内有较高权威性的,可适当放宽专业年限和年龄条件限制;

四、专业分组

专家库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七大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九个专业组:1.深基坑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3.起重吊装及起重安装拆卸工程;4.拆除工程;5.建筑幕墙安装工程;6.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7.暗挖、人工挖孔桩、水下作业工程;8.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9.测量监测。

精通上述多个专业的专家可同时登记多个专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4个专业。

五、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扬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申报表》(见附件)。

(二)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已退休人员不需单位审核)。

(三)申报人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扬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申报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2.本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最高技术职称证书;5.执业资格证件;6.能反映本人技术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证书或能证明本人解决危大工程实际问题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向市城乡建设局推荐。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审核把关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我市原先建筑施工安全专家有继续担任危大工程论证专家意向的,按照本文要求重新申报。

(三)各地、各单位推荐材料请于1025号之前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安监站汇总审核。联系人:管盈铭,电话:82987278,邮箱:yzajz@163.com

 

附件:扬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申报表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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