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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三季度建筑施工扬尘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扬建管〔2018126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实现施工扬尘治理常态化、长效化,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扬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办法》(扬建管〔201888号),我局于9月下旬,对县(市、区)三季度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了各地主城区在建项目共37个。主要考核了各地在建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图牌公示、围墙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裸土覆盖、喷淋喷雾、监控监测等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三季度县(市、区)扬尘管理日常考核平均得分排名见附件1

总体来看,各地、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最新的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标准“十六条”要求,施工现场防尘硬件设施普遍到位。各地从加强施工许可查勘源头管理、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严格违规惩戒等方面,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建筑行业扬尘防治意识明显增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扬尘防治方案针对性不强,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扬尘防治措施。有的项目虽然编制了扬尘防治方案,但未按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扬尘专控员配备不到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能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场内道路,随意开设临时施工便道,且未采取硬化措施,车辆行驶过程中易产生扬尘污染。部分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未经沉淀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3、部分项目虽然配备了自动化冲洗设备,但存在设置位置不合理、四周未设置排水沟、自动感应装置损坏等问题;有的项目虽然配备了两把高压水枪,但不是大口径消防水枪,冲洗效果不佳。

4、施工现场裸土的覆盖较过去有了明显进步,但垃圾池设置不到位、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建筑垃圾覆盖不及时现象较为普遍。

5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测仪推进速度不平衡,高邮、宝应环境监测仪还未能与主管部门联网。

三、处理意见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依法进行处罚。对现场存在问题较多、扬尘考核不达标的尚文苑住宅小区10#11#17#13#楼、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GZ06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1#2#5#6#12#13#14#20#21#22#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2个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省、市文明工地评选资格,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记录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见附件2)。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通报批评项目督促立即整改,并依法从严处罚,整改及处罚情况请于1030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局安监站。联系人:吴海涛,联系电话:82987299

 

附件:1.三季度县(市、区)建筑施工扬尘管理日常考核平均得分排名

         2.三季度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考核不达标项目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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