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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扬建管20195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夏季高温、汛期将至,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恶劣天气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增多,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安委会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入夏季、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产生和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恶劣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建筑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分析、深入把握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抓紧抓好以防中暑、防坍塌、防触电、防中毒、防火灾为重点的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针对夏季高温天气特点,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及时提供防暑降温食品和药品,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当气温达到或超过37摄氏度时,应停止露天施工作业。确需施工的,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三是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沟槽、起重、高空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施工作业。四是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应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需要,确保饮食卫生防疫工作到位。五是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使其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六是制定完善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三、突出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安全管理。高温期间非正常工作时间段(8:0017:30以外)作业,特别是早上8:00前,历来事故多发高发,规范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安全管理十分必要。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管控:一是严格执行班前晨会制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危险源告知,现场安全员要检查分包、班组教育和交底情况。二是严格作息时间,工作时间结束后,项目部应清理现场人员,加强工地出入管理,巡查有无擅自作业情况。三是确需加班作业的,应经项目部同意,项目总监审查,登记作业人员信息、作业部位、作业内容、指挥与旁站人员,加强现场巡查,落实照明、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等措施。四是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和作业人员同步上班、同步下班。总包要严查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在岗履职情况。

四、落实汛期安全防护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在建工程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基坑、沟槽开挖和土石方施工工程,要严格按规范制定并落实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排水降水措施,及时清除坑边堆载,加强基坑支护变形和降水情况监测。对临近居民居住区、学校、主干道等重点区域的深基坑、管沟深槽开挖和土石方施工工程要高度关注,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支模架基础周边不得堆积杂物,并落实好排水措施。起重机械设备的附着装置和高层脚手架连墙拉结杆件必须设置到位。现场临建设施和临时用电要严格按标准规范配置,室外绝缘老化的电缆和接头部位要做好绝缘措施和防水处理。工地围档内外侧严禁堆积土和砂石等物料,要安排专人值守,发现有倾斜、裂纹等现象的围墙,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毗邻河道等水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要做好防汛工作。外脚手架、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起重运输机械,应按《建筑施工现场雷电安全技术规范》(QX/T246)规定设置避雷装置。要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严禁雷雨、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五、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严格危大工程“五个环节”的管控措施,即: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要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治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可控

六、抓好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施工企业要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水平。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加强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悬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七、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宿舍、办公室等临时用房应采用阻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畅通。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用电操作规程。在建工程不得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宿舍,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

八、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做好有限空间从业人员的防毒知识教育,加强对作业现场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辨识监测,尤其在从事清污(淤)、窨井疏通、管道维修、地下施工等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并为一线作业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范窒息、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九、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不仅要强化事故发生后的惩处性处罚,更要强化日常监督预防性的处罚。对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要综合采取停工整顿、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经济处罚、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上的宽、松、软等问题。要坚持严和实的工作标准,真正深入企业、深入施工一线,对问题和隐患必须实行闭环管理。要适当增加非正常工作时段的执法检查,对清晨或夜晚时段仍在作业的项目,要重点检查晨会制度、带班制度、交底制度、旁站制度、总分包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制度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情形要加以严处和曝光。

十、加强夏季高温和汛期应急值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强化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掌握高温、雷电、暴雨、洪水等气象信息,落实预防灾害性天气的有关措施。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防汛、防火、防中暑、防中毒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和应对,并及时上报信息。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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