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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立即开展“七个一”专项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扬建管〔202174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6.13”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建筑工地立即开展七个一专项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复查和抽查。一是开展项目自查,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负责,62515时前上报自查情况,自查内容见附件12(文件命名为区域名+项目名称+自查)。从621日起各项目部于每日下午16时前向属地安监机构上报工地本日安全情况。二是建设单位开展复查,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牵头,重点检查施工、监理人员履职及自查闭合情况,62917时前完成,复查信息于63010时前上报,复查内容见附件12(文件命名为区域名+项目名称+复查)。三是安监机构开展受监项目抽查,由安监机构负责人牵头,重点抽查实施中的超危工程和起重机械,开单情况及违法违规问题处置情况(附件2)于每日下午17时前上报。

自查复查情况由各项目上报属地安监机构,属地安监机构汇总后连同抽查情况一起上报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人:张荣伟,电话:87316019,邮箱:465403778@qq.com)。

二、开展一次企业高管安全自查。请各施工、监理企业高管(副总级及以上)对本企业的在建工地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自查,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将施工项目部自查隐患闭合及责任追究情况作为重点。自查工作在629日前完成,自查信息于63010时前上报至属地安监机构,属地安监机构汇总后上报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人:张荣伟,电话:87316019,邮箱:465403778@qq.com)。自查内容见附件12(多个项目压缩打包,文件命名为企业名称+高管自查)。

三、开展一次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文件,严格危大工程五个环节的管控措施,突出抓好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幕墙、装配式构件安装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治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可控。未按危大工程五大环节管理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责任人: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完成时限:625日前。

四、开展一次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好岗前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组织维保单位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全面的维护与检查。重点突出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以及实体钢丝绳、制动器、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等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期限、责任人、预案,严格按相关要求做好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验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安全专监要充分发挥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预控作用,加强对现场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责任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完成时限:625日前。

五、开展一次消防、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以一次自查、一次维保、一次培训、一次演练、一次检测为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各项要求,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等作业。对施工现场用电状况进行排查,及时做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完成时限:629日前。

六、开展一次危化品专项检查。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领域危化品防火、防爆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现场合规使用成品油,严禁在建工地私设储油罐存储、流动加油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时,氧气乙焕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与明火间距不小于10m,并防阳光曝晒。 建筑工地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连接软管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建筑工地各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器材应按照规范配备到位,并做好正确使用的培训教育工作。责任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完成时限:625日前。

七、开展一次集中学法培训互查。参建各方全体管理人员组织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其中与落实安全责任相关的内容要重点学习,互相检查学习效果。责任人: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完成时限:630日前完成1次,后续定期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

 

附件:1.全市建筑工地七个一检查表

2. “七个一检查情况汇总表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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