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22〕16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蜀冈-瘦西湖景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建管〔2017〕17号)精神,为树立典型,不断提高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经各地自查推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核、评审、公示,决定授予“扬州大学生命科学大楼”等253个项目“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称号,现予公布。
附件:2022年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名单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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