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关于直爬梯塔吊安装使用防坠装置的通知

扬建安监202316

 

各地安监机构,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强化塔吊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塔吊司机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所有工程项目使用的直爬梯塔吊,塔身上必须设置速差式防坠器或安全绳自锁器等防坠装置。全市在建项目已安装的直爬梯塔吊未按要求设置防坠装置的需自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补安装工作。

二、检测检验单位在检测塔吊时应当对直爬梯塔吊是否安装防坠装置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反馈在《建筑起重机械检验工作意见书》中;使用单位在塔吊维修保养时应当对防坠装置的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三、使用单位应将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防坠装置等防护用品纳入塔吊司机等攀爬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加强对塔吊司机相关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相关作业人员未使用防坠装置等防护用品的,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2023915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pdf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74018号-1
TEL:86-0514-82987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