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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扬州市城乡建设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扬建管〔201227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的通知》(苏建建管[2012]57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扬州市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决定建立“扬州市城乡建设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运营商及技术支撑

经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作为扬州地区“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中标运营商,具体负责系统的开发、推广等工作。“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采用LBS/GPS、无线网络等技术,依托手机、摄像头等载体,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

二、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使用

1、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在扬州市进行全面推广运用,各县(市、区)统一纳入该系统进行运营和考评。

2、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具体运用范围:

120128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81日前开工并申报市级及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使用“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

2)鼓励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加入“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三、其他事项

1、市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和督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于2012710日前将工作机构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上报市建筑安全监察站。联系人:齐勇,联系电话:82987296

2、市城乡建设局近期将研究制定“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在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扬州市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O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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