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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关于市管项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通报

扬建安监201716

 

市区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严格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监站《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扬建安监〔201712)精神,结合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市安监站于417日至25日,对市管在建项目进行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抽调建筑施工用电安全专家,组成三个检查组,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71个市管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安全监督抽查,共下发停工单1份,隐患整改单65份。从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和临时用电抽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行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本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以及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设置线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只在开工阶段将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报监理单位核验,未按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批次报审进场特种作业人员,未对特种人员花名册及时更新;少数现场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现象;部分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全面,签字手续不到位;部分项目对特种作业人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没有针对性,流于形式,达不到实际效果;部分项目未及时对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操作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特别是脚手架搭设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的情况。

2、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批方面。部分施工单位企业层级、监理项目部对用电方案审批流于形式,对方案内容与现场实际脱节、无法指导施工,提不出改进指导意见。

3、总配电房及配电柜设置方面。个别施工现场总配电房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面积小于9,接地体采用螺纹钢;部分施工现场总配电柜总路缺熔断器,分路缺隔离开关,配备的漏电保护器参数不符合要求,如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等于0.1S,未配备消防黄沙;总配电柜无系统接线图,出现未连接PE线,造成施工现场TN-S接零保护系统失效。

4、配电箱和线路设置方面。部分分配电箱分路无隔离开关或用空气开关代替隔离开关,分路出线未连接PE线;部分开关箱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参数偏大;少数施工现场消防用电未采取专用回路,而是从现场分配电箱中的其中一个分路接线;部分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悬挂在脚手架上,施工机械未采用一机一箱一漏保,个别工地还存在着电线破损、私拉乱接等现象。

5、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方面。部分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资料与现场实物不相符,现场用电存在明显违规违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记录却反映没有问题;部分项目临时用电档案资料不全,特别是缺少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监理单位安全履职方面。部分监理单位的安全检查记录或安全检查通知单未能反映日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抽查,仅有开工前施工单位报审的进场特种人员检查记录;部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不熟悉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发现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的问题,如总、分配电柜电气元件设置错误等;少数监理单位未参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要结合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此次检查被责令限期整改和局部停工的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应抓紧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按期报我站监督科室复查消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各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进行清理,及时更新特种人员花名册,根据操作规程和作业内容对特种作业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科学合理布置现场用电线路和配置电箱中的电气元件,切实消除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隐患。

3、监理单位负有安全职责的监理人员,应掌握和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把好施工用电方案审批关、人员持证上岗关、现场验收关,做好现场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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