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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9年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扬建管20194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将陆续恢复施工。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实现建筑安全工作的平稳开局,筑牢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现将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复工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节后复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部分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的状态比较普遍;新进及转岗的工人较多,部分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建筑机械设备停用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各类机械故障;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受雨雪天气影响,可能造成损坏或缺失等。以上这些因素,极易导致复工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早筹划、早准备、早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把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复工前隐患排查治理

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把节后复工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结合《扬州市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扬建气安〔20191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二)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情况。项目所有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是否通过“农民工同上一堂安全课”等活动对新进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作业班组施工前是否按照工种和季节施工特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等。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三)重点部位实体安全情况。基坑的支护和排水措施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是否对基坑边坡位移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测,坑边有无违章堆载;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设置、顶托螺杆、立杆、扫地杆和水平拉杆及剪刀撑等的设置及固定是否符合专项方案;脚手架的挑梁、连墙件、安全网和脚手板铺设是否符合专项方案;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规定进行全面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附墙检测、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是否落实;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是否符合规范,现场防火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是否牢固可靠等。

(四)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是否实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方案;施工现场是否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档,实行封闭管理;围档公益广告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扬尘防治公示牌是否设置;施工现场水泥、砂石、裸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是否覆盖密闭或绿化;施工场地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是否硬化;出入口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喷淋、洒水装备是否齐全完好,现场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等。

三、落实责任,严格履行春节后复工程序

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要根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认真开展春节后复工条件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施工企业应在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属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施工单位应在复工自查的同时,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完成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并形成检查记录备查。建设、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复工条件复核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允许施工;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强行施工的情形,要及时向属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对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由施工单位填写《2019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备案表》(见附件),经监理、建设单位签署意见,报送属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后方可复工。

四、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复工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检查十次不如执法一次”的理念,加大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存在下述行为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予以从严处理:一是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责的;二是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上岗的;三是未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复工安全检查合格即复工的;四是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五是现场扬尘管控措施未落实的。

请各地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于3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联系人:吴海涛,联系电话:82987299,电子邮箱:516486880@qq.com。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各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暗访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2019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备案表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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