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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扬建管200966

各区建管(建设)局,市各有关施工企业: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对于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素质、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具有重要作用。凡省建管局公布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应参加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从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角度出发,认真制定考核计划,就近选择考核基地,组织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各县(市、区)考核基地不能受理的考核工种,应集中到扬州市建宁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基地参加考核。外省驻扬施工企业和省内其它县(市)施工企业也可申请在扬州市考核基地参加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二、规范程序,严格标准。

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申报和考核的要求,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向考核基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凡已取得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且在200661200861之间有效的,应报名参加换证考核。报名时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考核基地办理相关手续,换证考核只需参加安全技术理论考核。考核基地受理汇总后,认真填写《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汇总表》及《特种作业人员换证考核申请汇总表》,将汇总表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复核。

市建设局结合复核情况和考核基地准备情况,研究确定考核日期上报省建管局,经省建管局同意后组织考核。

市考核基地要认真受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评分标准,制定操作技能考评方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做到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评判标准三统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市考核基地应及时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

三、加强监管,确保到位。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台帐,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在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时,应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在检查施工现场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要记录在档;对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使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予以严肃查处,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附件:

1、省建管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21号)

2、扬州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汇总表

3、扬州市特种作业人员换证考核申请汇总表

4、扬州市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名单

 

 

 

 

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县(市)建管(建设)局,市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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