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管理规定》要求,9月13日市安监站组织召开了市管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月度集中评审会。
召开集中评审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督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监督档案的建立实行监督科室科长负责制,安全监督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在工程终止监督后对监督科室整理的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定期开展集中评查,通过评查的监督档案移交站办公室归档,评查中判定为不合格的监督档案退回各监督科室限期重新整理。
通过对安全监督档案开展月度集中评查,不仅能及时发现问题,对安全监督资料进行查漏补缺,促进安全监督资料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还能进一步规范施工安全监督行为,督促和保障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依法履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