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扬州市城乡建设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4月份考勤情况的通报

扬建管201321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在岗考勤管理,强化“两场联动”,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根据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扬州市城乡建设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通知》(扬建管[2012]27号)的要求,从201281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扬州市城乡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LBS系统”),现将20134月份LBS系统考勤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20134月份,全市共有在建项目826个,已经办理LBS系统的项目321个,总办理率为38.9%,具体数据见下表:

序号

区域

在建项目数

已办理LBS系统的项目数

所占比例

1

邗江

156

31

20%

2

江都

142

16

11.3%

3

广陵

8

0

0

4

高邮

103

47

45.6%

5

仪征

111

52

46.8%

6

宝应

80

41

51.3%

7

市区

226

134

59.3%

8

合计

826

321

38.9%

220134月份,全市已办理LBS系统321个项目,共有854名定位考勤人员,平均每个项目定位考勤2.7人,具体数据如下表:

序号

区域

已办理LBS系统的项目数

被考勤

人数

每项目平均

办理人数

1

邗江

31

59

1.9

2

江都

16

71

4.4

3

广陵

0

0

0

4

高邮

47

157

3.3

5

仪征

52

200

3.8

6

宝应

41

131

3.2

7

市区

134

236

1.8

8

合计

321

854

2.7

320134月份,全市已经办理LBS系统的321个项目中,仅有163个项目在手机端进行了工程定位上报,总定位率为51%,具体数据如下表:

序号

区域

已办理LBS系统的项目数

工程定位上报

项目数

所占

比例

1

邗江

31

10

32.3%

2

江都

16

4

25%

3

广陵

0

0

0

4

高邮

47

35

74.5%

5

仪征

52

33

63.5%

6

宝应

41

18

44%

7

市区

134

63

47%

8

合计

321

163

51%

420134月份,全市已经办理LBS系统的个人为854人,按照考勤标准,人员定位合格数仅为91人,总合格率仅为10.6%,具体数据如下表:

序号

区域

已办理LBS系统的人员数

人员定位合格数

合格率

1

邗江

59

1

1.7%

2

江都

71

4

5.4%

3

广陵

0

0

0

4

高邮

157

13

8.3%

5

仪征

200

48

24%

6

宝应

131

1

0.8%

7

市区

236

24

10.2%

8

合计

854

91

10.6%

二、现状分析

1LBS系统办理率不高:一是LBS系统是从去年81日开始推广使用的,现有在建项目中,有20%以上属于去年81日前开工的结转项目,且无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创建要求;二是由于各地LBS系统推行时间不一,比如:新成立的广陵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是从3月份才开始推广的;三是各地LBS系统的推行力度不一,有的地区未将LBS系统的办理,与工程安全报监、文明工地评选挂钩。

2LBS系统平均定位考勤人员不足:一是宣传不到位,未将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办理LBS系统的要求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二是意识不到位,部分项目部安全员未全部办理系统,监理单位驻项目部监理人员未办理系统,施工企业法人、安全负责人未办理系统;三是把关不到位,未在系统办理时,核对项目中标通知书中的相关人员信息。

3LBS系统定位率不高:一是尚未将LBS系统的使用,正常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考核的范畴,缺少定位使用的动力;二是施工企业不重视,办理系统后,未及时将工程信息进行定位上报;三是配套服务未跟上,缺少主动上门、主动对接、主动服务的主观能动性。

4LBS系统定位合格率较低:一是不少项目管理人员未完成工程定位信息上报,导致无法实施LBS系统的定位考核;二是已经办理LBS系统并且定位成功的相关人员未形成定位意识,未随身携带定位系统,导致定位失败;三是不少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存在人员挂靠问题。

三、有关要求

1、加强同步推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行动,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快推进LBS系统的办理工作。各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应明确一名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考勤统计上报工作,并在530前将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办公室。

2、出台考勤标准。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应率先研究出台《扬州市城乡建设施工现场数字化管理系统安全管理考勤标准》,明确规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的在位在岗考勤合格标准。

3、加大考核力度。从201351起,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应每两个月统计、通报一次LBS系统安全管理人员考勤详细情况,将其结果作为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优良信息和不良信息的依据,对不符合考勤定位标准的项目在省、市级文明工地等评优中实施“一票否决”。

4、加强后期服务。各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应在网站上对外公布LBS系统客户端操作手册和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方便企业、人员查询、了解办理。设定专门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开展LBS系统的现场咨询答疑服务,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市区监督投诉电话为:0514-82987296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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